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ks8凯发官方网站

  • 索 引 号: fj00114-0602-2024-00085
  • 文号: 闽人社文〔2024〕9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08-26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4-08-28 11:37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

  现将《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8月26日

 

  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重点事项任务分工以及省发改委《关于请加紧推动福建省2024年度第二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函》(闽发改体改函〔2024〕53号)要求,由省人社厅牵头,省医保局、省税务局配合推进灵活就业“一件事”上线运行工作,为高标准推动工作落实,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设想

  (一)服务对象

  灵活就业“一件事”的服务对象:在福建省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收入的劳动者。

  (二)工作目标

  依托省集成化办理平台,推进灵活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5个事项的集成化办理,通过流程整合、业务协同,推动完成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一网查看”,打造灵活就业“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平台,提高各部门办理环节的透明度和便捷性,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预期成效

  对灵活就业“一件事”所涉及事项种类、事项办理流程、办理周期、所需材料以及信息化系统等进行全面摸排,调研分析群众办理灵活就业“一件事”的难点问题,通过整合办事入口,优化办事流程,强化后台数据比对,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一揽子受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助力群众办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

  二、工作思路

  由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按照省审改办发布的业务梳理模板,梳理重点事项办事指南,设计办理情形、融合业务表单,设置材料清单、明确办理标准、重构业务流程和对接标准。灵活就业“一件事”业务系统涉及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福建省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省级信息系统、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金税三期社保费标准版系统,除金税三期社保费标准版系统为国家统建外,其余均为省级统建。由相关厅局配合完成对应系统与省集成化办理平台对接,实现业务集成办理,并将结果信息共享至省集成化办理平台,并推进办件数据汇聚和“好差评”对接。灵活就业“一件事”需要电子证照、身份认证(含人脸识别)、短信提醒等公共能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业务梳理及标准重塑。由省人社厅会同配合部门优化办事流程,细化工作任务,在各单位完成具体单事项业务梳理基础上,组织开展办理情形设计、业务表单融合,材料清单设置,明确办理标准、重构业务流程。(完成时限:8月31日)

  (二)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由省人社厅会同配合单位根据本方案统一服务事项标准,根据业务梳理模板,梳理灵活就业“一件事”重点事项办事指南,由省大数据集团配合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维护,为群众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完成时限:9月15日)

  (三)系统开发工作。各单位配合大数据公司完成以下工作:1.打通相关业务审批系统,对接相关数据接口。2.业务审批系统按照集成化办理平台相关业务标准进行改造。3.开展省集成化办理平台统一申报页面设计。4.对接智能中枢,实现共享“最多采一次”数据回填。5.开展“三端”(线上端、线下端、自助端)建设。6.开展系统联调。(完成时限:10月15日)

  (四)公共能力接入及数据支撑。省人社厅组织各配合单位梳理灵活就业“一件事”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反馈至省大数据集团,协调相关单位完成数据共享资源目录挂载。同时协调涉及使用电子证照的相关单位,优化原有业务系统,在行业条线发送应用电子证照相关文件等。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一件事”申报过程中枢对接、数据复用、电子证照共享调用等工作,为灵活就业“一件事”提供证照材料“免提交”。(完成时限:10月15日)

  (五)统筹“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设立。督促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含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审查要点,协调督导各行业条线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依托综合受理窗口实现统一收件和统一分发流转,推进实现“一事跑多窗”变“一窗办多事”。(完成时限:10月31日)

  (六)上线试运行。各单位配合大数据公司完成以下工作:1.明确试行期间的问题处置机制。2.分析业务审批系统需具备测试环境。3.测试重点事项办件成效,包括实际用时、收取材料数量、办件数量、好差评情况。4.优化公共能力支撑效果,强化结果数据汇聚。(完成时限:10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按照省审改办、省数据管理局统一部署,健全由省人社厅牵头,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大数据集团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由各部门业务和技术骨干共同组建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专班,通过召开专班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有序推进灵活就业“一件事”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二)经费保障。灵活就业“一件事”涉及的系统建设经费落实分级保障原则,省级业务系统建设由省级财政统一保障,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系统、自助机设备改造对接,由市、县财政自行保障。

  (三)宣传推广。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审改办、省数据管理局,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灵活就业“一件事”的宣传引导,持续做好服务推广,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便利。要加强系统内部业务培训,着重加大对基层窗口人员培训力度,大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附件:灵活就业“一件事”专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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