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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发布福建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现对通知出台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我省从1999年开始,建立了省、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我厅每年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近十年情况和当年相关预期目标,并参考其他省份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情况,经测算、分析,提出我省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并按规定征求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等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审定、人社部审核后,以省人社厅名义下文实施。
二、目标任务
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每年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重要参考,是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范围期限
工资指导线执行时间为一个日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四、主要内容
(一)2023年福建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1.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
2.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3%。
(二)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1.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可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
2.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可在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低于工资指导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其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有关要求:
1.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2.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3.切实增强工资指导线实施效果。
解读处室:劳动关系处
解读人: 黄 玲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1-87554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