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ks8凯发官方网站
ks8凯发官方网站-凯发k8国际唯一
网站支持ipv6
你好
ks8凯发官方网站-凯发k8国际唯一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ks8凯发官方网站-凯发k8国际唯一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库
>
培训补贴
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3-08-16 15:42
相关文章:
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年度不可重复享受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