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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2-11-1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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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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